政策没有. A. 8.00

签发日期 7/2/2014

大学是自由雇主,因此雇员可以在任何时候离开学校. 同样,大学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对员工的雇佣.

8.01

自愿的分离

  1. 公司鼓励员工在提出自愿辞职后至少提前两周通知.
  2. 员工不得将应计假期作为通知的一部分,将辞职日期延长至工作的最后一天之后. 应计但未使用的假期不迟于下一个正常工资周期一次性支付.
  3. 员工将被安排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谈,以获得有关最终薪酬的信息, 福利和其他相关信息.

8.02

无意识的分离

非自愿离职的建议必须得到有关部门主管的批准, 副校长或院长并接受审查, 是否全职, 兼职, 试用或临时雇员, 由人力资源副总裁, 与总法律顾问协商后, 之前 采取行动. 在裁员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知和/或代通知金.

工会雇员受适当劳动协议中适用条款的约束.

8.03

重新雇用资格

  1. 自愿离开学校的员工可能会被考虑重新聘用. 在终止日期后30天内雇用的员工将保持福利水平,就像没有中断服务一样.
  2. 一般来说,因故被解雇的员工没有资格在大学重新雇用. 例外情况必须由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查.

8.04

就业验证

所有关于以前工作的核实和参考资料的查询都必须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